连打三“虎”!罗增斌、马丰胜被“双开”,李石松被公诉
连打三“虎”!罗增斌、马丰胜被“双开”,李石松被公诉
连打三“虎”!罗增斌、马丰胜被“双开”,李石松被公诉目无法纪、政商勾连、毫无敬畏(jìngwèi)
海南省委原常委(chángwěi)、海口市委原书记
罗增斌被(bèi)开除党籍和公职
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7日(rì)消息,经(jīng)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海南省委原常委、海口市委原书记罗增斌(luózēngbīn)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罗增斌违背(wéibèi)“两个维护”政治原则,政绩观错位,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(bù)坚决、打折扣,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;
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长期接受(jiēshòu)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
违反组织原则,违规选拔任用干部,隐瞒不报(bào)个人有关事项;
廉洁(liánjié)底线失守,违规收受礼品礼金,搞权色交易;
违反工作要求,干预插手(chāshǒu)行政许可事项;
家风(jiāfēng)不正,对家人失管失教;
目无法纪、政商勾连、毫无敬畏(jìngwèi),通过亲属等大肆收钱(shōuqián)敛财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工程承揽、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(jùé)财物。
罗增斌严重违反党(dǎng)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(fànzuì),且在党的十八(shíbā)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(yījù)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(chǔfèn)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(yánjiū)并报中共中央(zhōnggòngzhōngyāng)批准,决定给予罗增斌开除党籍处分;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(kāichúgōngzhí)处分;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(dàibiǎo)、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、海口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罗增斌出(chū)生于1967年10月,四川(sìchuān)苍溪人,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植物学专业毕业,在职研究生学历,理学博士。
曾(céng)在四川林业报社、四川省林业厅工作,曾任四川省林业厅副(fù)厅长、党组成员,广安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等(děng)职。2013年4月任广安市委副书记、市长。
2017年6月任(rèn)巴中市委书记(shìwěishūjì)(shìwěishūjì),2021年2月任绵阳市委书记。2021年9月任四川省委常委,继续兼任绵阳市委书记。2022年1月调任海南省委常委、海口市委书记。2024年12月被查。
不正确(zhèngquè)履职、侵害群众利益
青海省政协原副(yuánfù)主席马丰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7日消息,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(duì)青海省(qīnghǎishěng)政协原党组成员、副主席马丰胜严重(yánzhòng)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马丰胜丧失(sàngshī)理想信念,背离(bèilí)初心使命,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,对抗组织审查;
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接受可能影响(yǐngxiǎng)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
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(shìxiàng),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;
违规收受礼金,违规从事(cóngshì)营利活动;
在脱贫攻坚(gōngjiān)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;
将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大搞(gǎo)权钱交易,侵害群众利益(qúnzhònglìyì)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资金(zījīn)拨付、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马丰胜(mǎfēngshèng)严重违反党(dǎng)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(bìng)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(jìlǜchǔfèn)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(chǔfènfǎ)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马丰胜开除党籍(kāichúdǎngjí)处分;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(jiāng)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(yísòng)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公开资料显示,马丰胜,男,撒拉族,1963年4月生(yuèshēng),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,大学,经济学学士(xuéshì)。
马丰胜在(zài)循化县(xiàn)工作(gōngzuò)21年,先后任循化县委组织部部长,循化县副县长,循化县委副书记、县长等职。其间曾在山东青岛平度市挂职副市长一年。
2005年任青海省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,2013年任青海省扶贫开发局(jú)党组书记、局长(júzhǎng)。2021年当选青海省政协副主席。
2021年1月12日,青海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“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(xiānjìngèrén)拟推荐对象名单(míngdān)”,马丰胜位列(wèiliè)公示47人名单中的首位。
随后,马丰胜接受青海媒体采访,介绍青海省脱贫攻坚工作,表示青海省紧紧围绕“扶持谁”“谁来扶”“怎么扶”“如何(rúhé)退”等根本性问题,聚焦(jùjiāo)“两不愁三保障”和饮水安全,按照“四年集中攻坚、一年巩固提升(tíshēng)”总体思路,尽锐出战,攻坚克难(gōngjiānkènán),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(shènglì)。
然而,2021年2月25日,全国脱贫(tuōpín)攻坚先进个人表彰名单正式发布时,马丰胜并未出现在(zài)其中。
2024年(nián)12月,马丰胜被查。
云南省委原常委(chángwěi)、省政府原副省长
记者2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,云南省委原常委、省政府原副省长李(lǐ)石松涉嫌受贿(shòuhuì)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贵州省贵阳市(guìyángshì)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(shěncháqǐsù)。近日,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(shěncháqǐsù)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石松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被告人李石松利用担任云南省政府办公厅(tīng)(bàngōngtīng)秘书二处副处长(fùchùzhǎng)、处长,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、副秘书长,红河州委常委、副州长,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、主任,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、厅长,曲靖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云南省委常委、曲靖市委书记等职务(zhíwù)上(shàng)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(móuqǔ)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(yǐ)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李(lǐ)石松出生于1969年2月,白族,在职博士研究生。他是第二十届中央(zhōngyāng)候补委员。
李石松曾任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,红河州委常委、常务副州长(fùzhōuzhǎng),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(tīngzhǎng)、党组书记等职。
2019年(nián)1月任曲靖市委副书记(shūjì)、代市长,后(hòu)“去代转正”任市长。2021年11月,当选为云南省委常委,后兼任曲靖市委书记(shìwěishūjì)。2023年12月,李石松卸任曲靖市委书记,任云南省委常委、省政府党组副书记。
2024年1月(yuè)(yuè),任云南省委常委(shěngwěichángwěi),省政府常务副省长、党组副书记,同年6月被查,成为二十大后继崔茂虎、张祖林的云南第3“虎”,12月被"双开"。
李石松丧失理想信念(lǐxiǎngxìnniàn),背弃初心(xīn)使命,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,对抗组织审查;
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出入私人会所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(gōngzhèng)执行公务的宴请,违规(wéiguī)借用车辆;
不(bù)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违规帮助他人晋升职务;
廉洁底线失守,违规收受礼品礼金,接受可能(kěnéng)影响公正执行公务(zhíxínggōngwù)的旅游活动安排;
不正确履行职责,对统计造假失察,违规干预(gānyù)插手司法活动;
贪图享乐(tāntúxiǎnglè)、道德败坏;
利用职务便利为(wèi)他人在(zài)工程承揽、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来源:白鹭洲知政、中央纪委国家(guójiā)监委网站

目无法纪、政商勾连、毫无敬畏(jìngwèi)
海南省委原常委(chángwěi)、海口市委原书记
罗增斌被(bèi)开除党籍和公职
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7日(rì)消息,经(jīng)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海南省委原常委、海口市委原书记罗增斌(luózēngbīn)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罗增斌违背(wéibèi)“两个维护”政治原则,政绩观错位,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(bù)坚决、打折扣,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;
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长期接受(jiēshòu)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
违反组织原则,违规选拔任用干部,隐瞒不报(bào)个人有关事项;
廉洁(liánjié)底线失守,违规收受礼品礼金,搞权色交易;
违反工作要求,干预插手(chāshǒu)行政许可事项;
家风(jiāfēng)不正,对家人失管失教;
目无法纪、政商勾连、毫无敬畏(jìngwèi),通过亲属等大肆收钱(shōuqián)敛财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工程承揽、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(jùé)财物。
罗增斌严重违反党(dǎng)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(fànzuì),且在党的十八(shíbā)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(yījù)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(chǔfèn)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(yánjiū)并报中共中央(zhōnggòngzhōngyāng)批准,决定给予罗增斌开除党籍处分;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(kāichúgōngzhí)处分;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(dàibiǎo)、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、海口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罗增斌出(chū)生于1967年10月,四川(sìchuān)苍溪人,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植物学专业毕业,在职研究生学历,理学博士。
曾(céng)在四川林业报社、四川省林业厅工作,曾任四川省林业厅副(fù)厅长、党组成员,广安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等(děng)职。2013年4月任广安市委副书记、市长。
2017年6月任(rèn)巴中市委书记(shìwěishūjì)(shìwěishūjì),2021年2月任绵阳市委书记。2021年9月任四川省委常委,继续兼任绵阳市委书记。2022年1月调任海南省委常委、海口市委书记。2024年12月被查。
不正确(zhèngquè)履职、侵害群众利益
青海省政协原副(yuánfù)主席马丰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7日消息,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(duì)青海省(qīnghǎishěng)政协原党组成员、副主席马丰胜严重(yánzhòng)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马丰胜丧失(sàngshī)理想信念,背离(bèilí)初心使命,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,对抗组织审查;
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接受可能影响(yǐngxiǎng)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
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(shìxiàng),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;
违规收受礼金,违规从事(cóngshì)营利活动;
在脱贫攻坚(gōngjiān)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;
将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大搞(gǎo)权钱交易,侵害群众利益(qúnzhònglìyì)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资金(zījīn)拨付、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马丰胜(mǎfēngshèng)严重违反党(dǎng)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(bìng)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(jìlǜchǔfèn)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(chǔfènfǎ)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马丰胜开除党籍(kāichúdǎngjí)处分;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(jiāng)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(yísòng)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公开资料显示,马丰胜,男,撒拉族,1963年4月生(yuèshēng),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,大学,经济学学士(xuéshì)。
马丰胜在(zài)循化县(xiàn)工作(gōngzuò)21年,先后任循化县委组织部部长,循化县副县长,循化县委副书记、县长等职。其间曾在山东青岛平度市挂职副市长一年。
2005年任青海省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,2013年任青海省扶贫开发局(jú)党组书记、局长(júzhǎng)。2021年当选青海省政协副主席。
2021年1月12日,青海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“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(xiānjìngèrén)拟推荐对象名单(míngdān)”,马丰胜位列(wèiliè)公示47人名单中的首位。
随后,马丰胜接受青海媒体采访,介绍青海省脱贫攻坚工作,表示青海省紧紧围绕“扶持谁”“谁来扶”“怎么扶”“如何(rúhé)退”等根本性问题,聚焦(jùjiāo)“两不愁三保障”和饮水安全,按照“四年集中攻坚、一年巩固提升(tíshēng)”总体思路,尽锐出战,攻坚克难(gōngjiānkènán),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(shènglì)。
然而,2021年2月25日,全国脱贫(tuōpín)攻坚先进个人表彰名单正式发布时,马丰胜并未出现在(zài)其中。
2024年(nián)12月,马丰胜被查。
云南省委原常委(chángwěi)、省政府原副省长
记者2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,云南省委原常委、省政府原副省长李(lǐ)石松涉嫌受贿(shòuhuì)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贵州省贵阳市(guìyángshì)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(shěncháqǐsù)。近日,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(shěncháqǐsù)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石松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被告人李石松利用担任云南省政府办公厅(tīng)(bàngōngtīng)秘书二处副处长(fùchùzhǎng)、处长,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、副秘书长,红河州委常委、副州长,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、主任,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、厅长,曲靖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云南省委常委、曲靖市委书记等职务(zhíwù)上(shàng)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(móuqǔ)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(yǐ)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李(lǐ)石松出生于1969年2月,白族,在职博士研究生。他是第二十届中央(zhōngyāng)候补委员。
李石松曾任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,红河州委常委、常务副州长(fùzhōuzhǎng),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(tīngzhǎng)、党组书记等职。
2019年(nián)1月任曲靖市委副书记(shūjì)、代市长,后(hòu)“去代转正”任市长。2021年11月,当选为云南省委常委,后兼任曲靖市委书记(shìwěishūjì)。2023年12月,李石松卸任曲靖市委书记,任云南省委常委、省政府党组副书记。
2024年1月(yuè)(yuè),任云南省委常委(shěngwěichángwěi),省政府常务副省长、党组副书记,同年6月被查,成为二十大后继崔茂虎、张祖林的云南第3“虎”,12月被"双开"。
李石松丧失理想信念(lǐxiǎngxìnniàn),背弃初心(xīn)使命,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,对抗组织审查;
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出入私人会所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(gōngzhèng)执行公务的宴请,违规(wéiguī)借用车辆;
不(bù)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违规帮助他人晋升职务;
廉洁底线失守,违规收受礼品礼金,接受可能(kěnéng)影响公正执行公务(zhíxínggōngwù)的旅游活动安排;
不正确履行职责,对统计造假失察,违规干预(gānyù)插手司法活动;
贪图享乐(tāntúxiǎnglè)、道德败坏;
利用职务便利为(wèi)他人在(zài)工程承揽、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来源:白鹭洲知政、中央纪委国家(guójiā)监委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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